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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霍邱县燃气行业中秋、国庆期间安全大检查的通知
中秋、国庆“两节”即将来临,为预防和遏制燃气安全事故的发生,创建安全、和谐的燃气行业,为全县的经济发展和人民的生活创造良好的环境,县住建局决定对全县的燃气企业安全生产情况做一次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强化安全生产责任,以有效防范一般事故、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为重点,坚持企业自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范责任和措施,确保全县燃气行业安全无事故。
(一)检查范围:全县所有燃气经营企业及液化气站、城区燃气管网、门站、储配站等。
1.燃气企业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程、防火防爆责任制、落实情况及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燃气企业设备设施运行可靠性、主要设备附件、消防器材的周期检验情况及燃气设施运行、维护、巡检情况;
2.燃气企业各站点和输配管网各项设备设施运行、维护、巡检情况及主要设施安全附件、能承受压力的容器、用于承受压力的管道、计量器具、消防器材、喷淋降温装置、报警装置等的定期检验和完好情况;
4.罐区及周围杂草清理及硬化情况; 5.人员值班、巡检巡线和抢修抢险情况。
三、时间安排 此次专项行动从2019年9月5日开始至10月10日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9月5日至9月10日)为部署动员阶段。召开全县燃气行业会议,部署具体工作,号召燃气行业利用条幅、宣传栏对专项行动进行宣传发动。 第二阶段(9月11日至9月15日)为自查自纠阶段。各燃气生产、经营企业要根据相关要求,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及存在的安全风险隐患认真进行自检自查,认真撰写自查表,并做好整改工作。
第三阶段(9月16日至9月30日)为专项检查阶段。县住建局对本县行政区域内的燃气公司进行全面现场检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和问题提出限期整改意见和整改措施,督促做好整改工作。
第四阶段(10月1日至10月10日)为整改验收阶段。县住建局对在第三阶段检查中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做全面检查验收。并对隐患严重、整改不力的燃气企业将依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局成立安全大检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县住建局副局长龚勋任组长,司守训任副组长,成员有:刘李昊、乔健。
(二)强化防患意识。各燃气经营部门一定要格外的重视本次专项行动,要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认真组织落实。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结合日常工作和企业实际,积极组织并且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切实把燃气安全生产工作抓紧抓好。检查中要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要立即整改,对暂不具备整改条件的,要采取对应的防范措施,并做出整改计划。
(三)落实主体责任。各经营负责人作为本经营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要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城镇燃气管理条例》,正确地处理好安全生产与企业效益的关系,加大安全生产的投入。要认真执行操作规程,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开展有明确的目的性的防火、防爆、工作,重点部位要严格监控。对存在的隐患和问题,要做到及早发现、及早解决,切实落实抢险预案的各项救援措施。
(四)严格执法检查。县住建局会同有关部门全方面开展集中检查及随时抽查工作,对安全管理工作不力,有一定的问题较多且整改不及时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要依法进行处罚。
(五)加大宣传。确保燃气安全供应,要深入村、社区用户,加大夏季燃气安全知识的宣传力度,提高用户安全使用的意识,指导用户安全使用燃气,及时有效地发现用户影响安全的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和私拉乱接行为并及时纠正,对拒不纠正的单位或个人要按规定采取对应措施以确保安全用气。同时,要积极争取全社会都来重视、关注、支持燃气安全生产工作,共同维护燃气设施安全,确保燃气安全。对拒不纠正的单位或个人按规定采取对应措施确保安全供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