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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812】屯昌县生态环境局关于搜集有燃气锅炉或生物质锅炉企业相关信息的告诉

更新时间  2024-05-22 来源:新闻动态

  海南省当地《锅炉大气污染排放规范》计划在2024年1月份颁布实施,要求锅炉烟囱尾气氮氧化物50mg/m3(在用燃生物质锅炉烟囱尾气氮氧化物150mg/m3)、燃气锅炉烟囱尾气颗粒物浓度5mg/m3、燃生物质锅炉烟囱尾气颗粒物浓度10mg/m3。在海南大气污染排放规范将趋于严厉的布景下,为减轻企业在锅炉提标改造方面的经济压力,屯昌县生态环境局正在推进请求中心生态环境专项资金补助企业锅炉低氮排放改造有关作业。海南省当地《锅炉大气污染排放规范》颁布实施之后,锅炉低氮排放改造的费用100%由企业承当,在2023年8月10日前向屯昌县生态环境局提交锅炉低氮排放改造计划和有关的材料的企业,屯昌县生态环境局将向海南省生态环境厅请求中心生态环境专项资金补助公司进行锅炉低氮排放改造,中心生态环境专项资金补助比列最高为50%。

  现搜集有燃气锅炉或生物质锅炉企业的相关信息,企业规模为屯昌县内建有燃气锅炉或生物质锅炉的企业,锅炉以达不到烟囱尾气氮氧化物50mg/m3(在用燃生物质锅炉烟囱尾气氮氧化物150mg/m3)、燃气锅炉烟囱尾气颗粒物浓度5mg/m3、燃生物质锅炉烟囱尾气颗粒物浓度10mg/m3为要点。

  请建有燃气锅炉或生物质锅炉的企业仔细填写附件《锅炉信息调查表》,并于2023年8月10日前发送至。联系人:邱仁丽(329056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