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动态
【48812】2024-04-21
更新时间 2024-07-03
来源:新闻动态
为进一步加强中心大气污染防治资金办理运用,推进燃气锅炉低氮焚烧改造作业,实在进步资金运用效益,请相关企业按以下要求做好补助资金申报作业。
(一)归入《江门市契合资金请求要求的燃气锅炉低氮焚烧改造清单》的企业(详见附件1);
(二)展开燃气锅炉低氮焚烧改造的企业,改造后的燃气锅炉氮氧化物排放水平降至50毫克/立方米以下;
燃气锅炉按5蒸吨及以下每台支撑7万,5蒸吨至10蒸吨(含)每台支撑12万,10蒸吨至20蒸吨每台支撑19万,20蒸吨及以上每台支撑28.5万,且不超越实践投入金额的的50%。
1.恩平市2023 年燃气锅炉低氮焚烧改造项目资金请求表(详见附件2);
3.资金拨付请求函《关于XX公司请求XX补助资金拨付的函》(详见附件2);
企业向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恩平分局提交材料做申报。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恩平分局收到请求人提交的申报材料后,将安排栅栏,对符合条件的项目进行公示。关于经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恩平分局将补助资金根据相关流程拨付至有关企业。不符合条件的,由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恩平分局退回。
请有意向请求资金的企业,于2023年11月24日前将请求材料提交至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恩平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