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蒸汽发生器操作规程
更新时间  2023-09-23 来源:产品中心
  • 详细介绍

  在生产过程中,必须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按规程做相关操作。 严禁在不熟悉设备性能情况下乱操、乱动。 在生产中,对不懂或暂时不懂的设备,要认真作好观察和记录。 发现问题立即处理,并按规定时间向主管部门报告。 在生产的全部过程中如察觉缺陷应及时通知有关部门人员解决。

  2、要认真观察设备的运作状况,出现不正常的情况,应立马停止运行,查明原因。

  当出现异常时,应立即采取一定的措施,排除一些故障。 3、发生意外事故时,操作人员要听从指挥,按顺序操作,不得擅自离开岗位。 4、对操作人员的安全负责。严禁违章作业和擅离职守,发生意外事故及时报告主管部门和有关领导处理。 5、锅炉运行时应注意:炉膛温度不允许超出1000℃;燃料、水和蒸汽压力不允许超出规定值;水位下降值应控制在允许范围内,严禁超温运行。

  水位下降时,必须检查加热管处的漏汽情况是不是正常,并及时采取一定的措施做处理。 不允许超出蒸汽发生器的水位计的上限或下限。 当蒸汽发生器水位超过设定的上限值时,应当立马停止运行;蒸汽发生器水位低于下限值时,应当及时采取一定的措施。 压力表必须定时进行校验,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校验。

  4、常常检验核查蒸汽温度是否稳定(若在较高温度下运行),检查其安全阀的动作是否灵活可靠,压力和流量是否正常。

  常常检验核查各部位螺栓的松动情况,如发现螺栓有松动,应立即紧固。 经常检查各接头是否严密,管路系统有无泄漏点,若有应立即处理。 注意防止锅炉受热面、能承受压力的容器的腐蚀和机械磨损。 常常检验核查并处理安全阀的动作情况,防止因安全阀动作不灵活而造成事故。 常常检验核查锅炉汽包水位,观察水位变化是不是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