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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812】平罗县德渊热力有限公司陶乐分公司被罚款210000元
更新时间  2024-06-09 来源:产品中心
  • 详细介绍

  2024年5月28日音讯,平罗县德渊热力有限公司陶乐分公司因燃煤锅炉烟气排放口颗粒物排放浓度超支,被石嘴山市生态环境局处以罚款人民币贰拾壹万元整(210000元)。

  据公告内容,2024年2月28日,石嘴山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法律支队联合石嘴山市生态环境监测站对平罗县德渊热力有限公司陶乐分公司的40蒸吨循环流化床燃煤锅炉进行法律监测。监测陈述数据显现,该燃煤锅炉烟气排放口颗粒物排放浓度平均值为41.3mg/m,排放限值为30mg/m,超出《锅炉大气污染排放规范》(GB13271-2014)0.38倍。

  平罗县德渊热力有限公司陶乐分公司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条,构成了排放大气污染物超越排放规范的违背相关规则的行为。按照《自治区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在裁量权适用规范》的规则,对违法程度排放大气污染物超越排放规范1倍以内或总量超支10%以内的行为,处以罚款人民币贰拾壹万元整(21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