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提升磷化工绿色化水平规定生物质锅炉排放限值湖北出台两项标准减少污染物排放
湖北省生态环境厅日前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磷矿开采行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生物质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两项地方环保标准的修制订情况。据悉,这两项区域标准均有效填补相关领域行业空白,可从源头倒逼行业绿色发展和转型升级,有利于引导全省磷矿开采行业和生物质能产业健康有序发展。
湖北省磷矿资源保有储量、年开采量、磷化工产业规模、磷肥产量巨大,“三磷”企业废水排放是加剧长江流域磷污染的重要原因,目前磷化工行业发展进入转型瓶颈期。“要提升磷化工企业绿色化水平,必须从开采源头加强监管,减少磷污染排放。”省生态环境厅科合处处长张忠华介绍,在此标准发布之前,磷矿开采让水受到污染的东西排放主要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存在限值不严格、行业污染物指标不完善等问题,急需一套规范管用的磷矿开采行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磷矿开采行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编制从2018年启动,编制组选取代表性企业较多的宜昌、荆门、襄阳等地进行实地调研,进行监测采样及样品分析,广泛听取有关部门、行业及专家学者的意见和建议。此标准最大限度地考虑湖北省磷化工行业技术所能达到的污染控制水平,也兼顾磷矿开采企业的经济承担接受的能力和管理水平。
目前,传统燃煤锅炉排放的大气污染物和温室气体是导致我国大气环境污染和温室效应的重要影响因素。此前,国家层面尚无适应生物质特性的、专用的锅炉污染物排放标准。标准编制小组选取企业较多的武汉、鄂州、黄冈、荆门等地进行数据采样分析,先后赴外省市调研学习,经过十余轮次专家会审和专题座谈,完成标准编制和发布筹备工作。《生物质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规定了生物质锅炉大气污染物控制因子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烟气黑度的排放限值要求、监测要求、排放达标判定等内容。
张忠华介绍,两项标准的发布实施,通过提高地方排放标准,能有实际效果的减少污染物排放,减轻总磷和氨氮等导致的水体富营养化,改善区域空气质量,缓解温室效应,有利于区域产业体系调整和空间布局优化。
截至目前,围绕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节能环保产业高质量发展等方向,湖北省累计颁布区域标准30余个,标准体系日趋完善。返回搜狐,查看更加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