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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新建生物质燃料热电联产锅炉将履行超低排放规范
更新时间  2023-12-13 来源:蒸汽锅炉
  • 详细介绍

  生物质燃料是绿色低碳、可再次出产的动力,是化石燃料煤炭的重要代替燃料之一,也是涉农区域的农林剩余物综合运用和散煤代替有效途径。为规范生物质燃料焚烧锅炉的建造及办理,合理推动生物质燃料运用,充沛的发挥生物质燃料的低污、低碳协同优势,近来,沈阳市生态环境局发布(下称《告诉》)。该文对相应生物质燃料锅炉环境办理工作进行了调整优化,新建的生物质燃料热电联产锅炉将履行超低排放规范。

  《告诉》提出,全市范围内可依法依规建造生物质燃料热电联产锅炉,锅炉容量应大于65蒸吨/小时。三环路以内区域制止新建非民用供热用处的生物质燃料锅炉。三环路以外的建成区范围内,能装置运用单台容量35蒸吨/小时之后的非民用供热用处的生物质燃料锅炉;建成区以外区域,非民用生物质燃料供热锅炉不约束容量。在现已实施民用清洁动力供热的区域内,不得建造民用供热生物质燃料锅炉。关于属地政府现已确认推广民用清洁动力供热的区域,不允许新建民用供热生物质燃料锅炉。

  此外,《告诉》对生物质锅炉排放规范提出了新要求:新建的生物质燃料热电联产锅炉履行超低排放规范(在基准氧含量6%条件下,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别离不得高于10、35、50毫克/立方米)。回来搜狐,检查更加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