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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前期国人的科技观念——以苏州民众对电的认知为例

更新时间  2023-12-17 来源:leyu乐鱼网页版/洗涤行业

  民国前期,中国被动地接受着西方科技输出,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不可避免受之影响。在此背景下,国人科技观念的产生及其与基层社会之间的互动,值得深入探究。本文以江苏苏州民众对电的认知为中心展开研究,得出以下结论:电带给了国人 “新奇”“先进” 的认知; 传统中国城市中,电的认知未能深刻改变社会形态,仅体现为西方工业文明对东方民间传统文化有限度的补充作用; 民国前期的中国,科技虽在外部刺激比较强烈的社会局部作用显著,但在刺激较为轻微、矛盾尚未激化的社会面相中,传统习惯无法轻易改变,社会内部机制变化呈现缓慢且隐蔽的姿态。

  近代以来自然科学极大发展,科学技术在世界文明进程中作用日益凸显。伴随殖民主义兴起,科技浪潮在全世界内迅速蔓延,为众多民族国家的社会进步提供了助益。近代中国被动地接受着西方科技输出,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不可避免受之影响。

  关于西方科技影响近代中国问题目前学界已有较多论述。部分学者肯定了科技对于社会进步的决定性作用。他们以现代化理论为支撑,把中国的现代化归因于科技要素,并将科技引发的资本集聚与工商业振兴视为城市经济发展的原动力,进而从中西文化冲突与融合角度切入,指出科技输入与内部社会演化共同促进了社会变革。一些学者则持反对态度,否认科学技术与社会变迁之间有紧密联系。其由发展停滞观出发,认为科学技术从未在中国真正发生,近代中国科学应用滞留于经验阶段,继而总结出停滞诱因在于自身客观条件不足及落后的社会政治关系。

  争论体现了学界对此问题的认识分歧:科技救国论与环境制约论究竟何种论调更符合历史实际。二者或强调科技在社会变迁中的示范作用,或关注近代变革所遭受的民间传统文化束缚,均从深层次揭示出近代中国科技应用实态,且就西方科技怎么样影响近代中国提出了真知灼见,但依旧未能得出定论。有鉴于此,应进一步反思:探究科技影响中国等近代核心学术命题能否跳出“开放—”研究框架,回避中西文化碰撞固有的异质性与趋同性矛盾。

  “观念”存在于人们内心深处,是国人思想变迁、价值塑造、行为整合的内核,集中展现了西化风潮与本土社会的深度契合。如将目光下移,聚焦于科技观念的产生及其与基层社会之间的互动,或许能够造就一种脱离文化冲突思维的全新研究路径,形成对于西方科技影响近代中国问题的再认识。

  电自1882年由西方舶入中国以来,引发了社会、经济、政治领域一系列变革。本文通过发掘传统中国经济中心苏州电力事业一批未曾公开的档案与报刊资料,尝试讨论民国前期苏州这座旧日丝绸之都关于电的认知。并据此再探讨,作为西方科技的电怎么样影响着近代中国。

  开展具体分析之前,本文先对“民众”、“认知”与“民国前期”等几个关键性概念加以界定。罗杰·夏蒂埃曾提出,“民众”是“人口的最大多数和国家最必要的组成部分”,本文借用其说法,将包括绝大多数人口在内的主要市民群体视为 “民众”。“认知”的奥秘需从医学领域寻求答案。医学视野下的“认知”是指人脑反映客观事物的特性与联系,并揭露事物对人的意义与作用的心理活动。本文采纳其观点,把“认知”看作根据现实经验形成的注意、知觉、表象、记忆、思维和言语,及随之开展的理解、分析、归纳与演绎等活动。“民国前期”则以整个中华民国时期,即1912~1949年的时间中点为划分,将1912~1930年最近一段时间设定为“民国前期”。

  明清以来,作为传统经济中心的苏州工商业氛围较浓,民众思想受儒家道德束缚较轻,都会存在樊树志所述之尚奢习气,“明中叶以降江南经济进入高度成长时期,苏州的繁华带来了奢侈风尚,逐渐弥漫于邻近的各府、各县、各市镇”。此外,苏州毗邻中国最早开埠的现代化都市上海,自来水、煤气、电、电话、电车、汽车等西方新发明极为便利地由上海传入苏埠。内外作用之下,苏州接受电等新事物的风气虽逊于上海,但也应较为深刻。民国前期,电开始慢慢的变多地出现于城市社会生活之中,作为无形事物的电逐步拥有了物化形象,关于电的认知也因之产生:“新奇”与“先进”是电带给苏州民众的主要感受。

  电的“新奇”认知引领了开放的社会风气。新派人物对于电力时代来临欢欣鼓舞。新式学堂学生举办婚礼时邀请舞星献舞,在迥异于以往的电光照耀之下,舞星明眸流盼、歌声清越、翊翊欲沽,临座众客莫不倾心。新出现于街头的脚踏车亦用电来进行比喻。以“行云”形容其速度之快仍嫌意犹未尽,须用“电光一闪”作为补充;“风”与“电”组合而成的“风驰电掣”描述踩着单车的美少年最为合适不过。

  渲染气氛是“新奇”认知的另一功用。公众场合的利用使电摆脱了个性束缚,提升了“新奇”的电在构建社会公共文化与生活空间中的共性化作用。为营造氛围,老牌妓院特地于门前装设电灯数盏,照耀得门庭明亮灿烂且华丽异常,吸引着顾客飞蛾投火般扑入其中。“明亮”并非电烘托氛围的唯一写照,“雅致”同样在电光投射下不甘落后。盛夏之夜的露天酒座拉上几盏电灯,电压不稳造成电光时而闪跳,反而使整个院落呈现掩饰不住的奇特典雅之姿,是市民聚会、纳凉、夜饮的绝佳去处。

  “新奇”的电光并未止步于引领风气与塑造环境,进而升华至情感的体现。不同亮度的电光与心绪的不期而遇,为民众提供了表达欢乐与忧愁等情绪的文化符号。华丽电光与美妙爱情相互纠缠。电火甫来之时,渴望爱情的年轻女子与不期而遇的美男子一见倾心; 明月与电光投向恋爱中的青年男女,使其越发显得标致与俊俏。幽暗灯光喻示着商业萧条。昏黄电灯照得走街串巷的商贩瑟瑟发抖,不禁为日间生计而犯愁;开铺售货的店主付出不菲代价装就电灯,生意却未迎来丝毫转机,不由责怪电灯 拆装、修理的种种不便。

  民国前期,国人关于电的认知与第二次工业革命主导国家美国社会的电气化观念颇为类似。一方面,以电为标志的第二次工业革命使美国由自由资本主义向垄断资本主义过渡,强烈冲击着传统思想观念,以往的认识论、价值观和伦理道德发生巨大变化,整个社会呈现改造和摒弃陈腐思想、以新理论来适应和推动社会的变革趋势。另一方面,随着电气化生活方式的形成,电炉、电冰箱等家用电器减轻了家务劳动强度,电影和收音机之类娱乐设备丰富了业余文化生活,先进电力技术影响与改变着美国的社会生活。

  “新奇”之外,“先进”亦是电的认知之重要所在。日常生活中,涵盖先进科技特性的生活电器颇受市民欢迎: 精巧的电气熨斗、电气炉子、丝绸电罩直接参与家务活动,是家庭主妇心目中的宠儿; 市民热情追捧的时髦货电筒、黄包车上安装的电石灯、干电灯等电力灯具的出现,便利了城厢民众夜间行路; 电刻镜架也为断文识字的文化人阅读与写作时争相佩戴。

  新式科技还将电幻化成光与声,在文化娱乐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光是现代化城市最重要的象征。电灯不仅带来了理想的生活光源,且与火炬、灯笼等发光体类似,为习惯于昏暗光线的传统中国城市民众文化娱乐提供了新的道具:五色电灯、空中电灯拉戏等电灯表演技术给文明戏演出增添了色彩; 电光艺术照相也成为引领潮流的最佳纪念方式。

  电唱机和收音机将电转变为声音信号。20世纪20年代电唱机已泛滥于市,各唱机行销售量均已达“数百余只”。利用电唱机来欣赏戏剧与歌曲,摆脱了以往雇佣人力演出的繁复与奢侈。收音机则被认为是饱含韵味与趣味的高尚娱乐工具,“幽居独室,动话匣之机,作无上之乐”。通过收音机收听各类广播,节省了获知新闻、商情的时间与经济成本。电与声的联系建立之后,民众的精神世界更为丰富。

  医疗领域中,先进的电力医疗设施走入了医院与诊所,普遍应用于各类疾病调理,是医者诊治顽疾的流行之物。以通电刺激为诊疗手段的电疗 机被当作万病通治的法宝,医疗机构利用其进行五官、疯癫、种痘、戒烟医治,甚至用来医治肺痨、肾胃病、皮肤病、花柳病等重疾。以释放紫外线为己任的电气紫光灯在皮肤病、风湿病等调治中颇受青睐,脚气病患者对其疗效同样赞不绝口。

  倚仗前所未有的光亮,电气路灯彻底改变了城市的时间与空间,民众 对此认识深刻。便利交通是其首要职能。商业繁盛之地观前街、养育巷等处市民就因路灯昏暗影响行路,要求电厂赶换灯泡。此外,还需兼顾社会治安。路灯数目不足导致灯光无法衔接,人们遂要求电厂添装路灯,以保安全; 当局欲以其他光源代替部分电气路灯,居民也以影响治安为由坚决反对。

  电的出现,改善了蒸汽时代能源利用不便及效率低下问题。19世纪下半叶,全世界内形成了一系列电力领域发明创造的关键性时间节点。首先,1831年,法拉第在奥斯特、安培等人研究基础上发现电磁感应现象,奠定了发电机的理论基础; 其次,1866年,西门子发明直流发电机,格拉姆亦于1870年制造电动机,使电成为补充与取代蒸汽动力的新能源; 最后,19世纪90年代初人们创制出三相异步发电机,经济可靠的三相交流电得到迅速推广,将人类社会真正由蒸汽时代推入电力时代。

  中国的电力应用并未落后于时代许久。国内人造电力源自1879年5月装设于上海的一部7.5kW直流发电机。三年之后的1882年,英资上海电光公司登上了历史舞台,中国本土电力事业正式开启。1888年,两广总督张之洞在府邸装置100盏电灯,国人自办电业得以起步; 1890年,张还支持华侨黄秉常创办了首家民族资本电厂——广州电厂。

  近代中国电力事业建设虽在器物层面紧跟西方,社会结构改造层面却与之存在天壤之别。20世纪初,西方世界人们追求精神生活的意愿已相当强烈,思维变得越发多元,电力等新兴科技的普及拉近了不同阶层人士的 生活水平,模糊了阶层界限。

  与西方国家相比,近代中国社会内部发展形态明显滞后。辛亥革命前的中国等级森严,国家与社会人为设置了众多区分身份与阶级的标识,如服饰、居所、职业、功名等。罗威廉在分析汉口的精英阶层时,就将轿子视为传统中国划分社会阶层的标志,“经常坐轿是社会上层等级区别于那些自己步行的平民阶层的临界线”。

  民国建立后虽提倡人人平等,无种族、阶级、宗教之分别,阶层差别却未曾消失。吉尔伯特·罗兹曼将近代世界定义为:“在科学技术革命的冲击下,业已经历或正在进行的转变过程。”民国前期划分社会层次的工具应当符合近代中国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特征并适应民初以来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潮流,这与民众心目中对电“新奇”与“先进”的认知相符。

  民国前期,苏州各主要服务行业大多通过安装电扇提升营业场所的品级与地位。“冬装电炉,夏装电扇”被数家旅社视为豪华高档的象征; 影院亦将装置电扇当成设备周至、票房火爆的保证; 浴室为提升档次特别装置电扇,翌年还特以“电风扇今日起装好了”为题登报发布广告。最具代表性的是,部分资本雄厚、规模较大的理发店装设电扇后营业状况较好,竟屡屡引发业内同人聚众滋扰、强行拆除风潮,“苏埠理发店前因装设电扇,被一部份小店因营业关系强逼拆除。兹有该业王锦囊者,亦因装设电扇,被同业聚众滋扰”。理发业中,先行拥有电扇的应为业内部分经营规模较大、资本雄厚的理发店,装设电扇拉开了与竞争者的差距,以赢得更多顾客并树立良好口碑。

  由于商家的热捧,消费水平高低成为区别社会阶层的重要标记,在拥有电扇的商业场所消费能体现消费行为背后所蕴含的社会意义。因此,电在商业运作中的角色除区分商家本身层次高低外,还检验了消费者的社会阶层,由此涵盖整个社会群体。从消费者心理角度分析,电的利用不仅为具有消费能力的顾客提供了符合身份地位的消费水准,还因装设电器的商业场所层次较高,能够吸引部分消费能力较差的民众不时来此处消费。无法轻易利用其他社会认同方式之际,下层民众可依靠此种消费方式得到社会认可与心理满足。

  造成此种心理满足的动因除身份差异刺激以外,也包含了电本身带给消费者的感官冲击与享受,以及趋向社会潮流的从众心理。此种心理在小说《新苏州初编》中被描绘得淋漓尽致:“他从那日偷了他的母亲二百多块洋钿,就到了石路上一爿最老最老的卖淫牌子彩云堂中喊移茶,这爿堂子装潢得狠华丽的,门前点了几盏电气灯,故这位齐三知一到城外就入这爿妓馆的迷魂阵中。”

  以电力为标志的第二次工业革命成为美、德等后发资本主义强国扩张的跳板。在电的普及过程中,美国由于经济发生跳跃式发展,国内生产力进步和财富增长使列强之间原有的政治经济格局失衡,促使其大规模海外扩张步伐不断加快。德国人也普遍意识到,大国地位、物质生存、强大军事及全世界内的政治、文化、经济影响应建立在以电为标志的新兴科学基础之上。与之相反,国外资本几乎占据了近代中国电力事业的半壁江山。辛亥前后,外商与国内资本在上海、广州等地各创办了三四十家电厂,资本占比分别为50.9%和49.1% 。至抗战爆发前,国内共有电厂计460家、发电容量约63万千瓦; 外资电厂虽仅有10家,但发电额占总量的44% 。

  国力的悬殊与长期资金市场的角色差别,使民国前期中国电的命运不同于美、德等国,电成为维护民族尊严的武器。在苏州第一条西式马路被视为民族主义产物之余,电也同样被借以捍卫国权。随着“新奇”与“先进”认知逐渐深入人心,民众开始意识到: 电依赖先进的技术与优异性能推动生产发展、社会进步,在生产生活与国计民生中兼具重要意义; 电力权益应被收入国人磬中,免于流入外人之手。电的各项主要权益中,非货币性资产属性使所有权依附于经营权; 商业性质又让使用权归属服务付费人群,成为消费环节经营权的延伸; 核心权益电力事业经营权与民族主义之间的关联,大多数表现在文本宣传与爱国运动两个方面。

  文本传播中,电力缺乏被小说《苏州繁华梦》刻画成近代中国故步自封、积贫积弱的体现: 洋人因苏州街道无电灯而视中国华富徒具虚名; 民间香火激起的冲天红光却误使外来者以为中国拥有了超越时代的无线电灯,得知真相后遂嘲笑传统习俗招致中国贫弱。外国租界设置电网也遭报刊无情抨击: 战争时期维护秩序无可厚非,和平年代阻人入境则令人气愤,应当撤除电网以维护民族独立与自决。书籍与报刊的宣扬起到了振聋发聩的作用,引导民众初步理解了电的民族主义内涵; 19 世纪20年代前后围绕苏州电力事业经营权爆发的爱国运动,则明确无误地表明电已是民众寄托民族主义情怀的对象。

  苏州最早的电厂新星电灯公司成立于1906年初,却并未正式发电、送电。1909年,旅沪无锡籍商人祝大椿斥资收购该电厂,将其改名为“振兴电灯股份有限公司”。宣统年间,振兴已开始在苏州经营民用电灯、公用路灯等业务。民国初年,苏州电力事业仍由振兴掌握。1922年,因涉嫌出售本厂股份与日本商人,振兴的电力事业经营权被官方收回,转交于新设立的苏州电气厂。自此之后,除抗战期间由日本军方委托伪华中水电公司苏州办事处掌控外,直至解放前夕苏州电力事业一直由该厂垄断。

  辛亥鼎革期间,振兴电灯公司即开点市内全部电气路灯,以彰显其拥 护革命的政治立场。该公司遂获取了革命派信任,承接源自前清苏州府的电力事业经营权,与新的地方政府吴县公署续订电力经营合同。1918年合约期满,振兴突以扩大经营规模为由招股融资。此事本属企业常规资产重组,公司经理蒉敏伯却向社会指控此次招股实为将电厂暗售与日本商人,并愤而辞职。

  时值五四运动爆发,各界民族主义热情极度高涨。苏州总商会号召全市民众立即停用振兴所发之电,并将振兴电灯公司开除出会。振兴本厂工人风闻此事,举行全体大罢工。市民一面于主要街区自购设备发电,所燃电灯数目多达数千盏; 一面利用市民公社表达政治诉求: 道养市民公社函振兴质问事件原委,四隅、胥江、马路三市民公社要求公布招股手续及股东名单,闾胥市民联合会对招股合同性质公开提出质疑。振兴因此损失惨重,业务量流失七八成,“当剧烈之时,剪线停燃竟十之七八”。

  民众的热情参加,推进了电力事业民族主义原则的确立。运动初起之时,地方行政长官苏常道尹王莘林即代表官方表态: 电力事业非别项营业可比,不容私自变卖或任外款侵入致损主权。杜绝外资侵入电力领域成为电力事业的民族主义底线,参与竞争电力事业经营权的两家电厂均以此表明自身具备承办资质。无论振兴电灯公司暗售日商传闻是否属实,招股重组所发行的股票中明确标注“不得售卖或抵押于非中国人,违即作废”字样,且一再声明实无国外资本渗入。当地人士新成立的苏州电气厂招股章程中也特别提及:为保护主权起见,入股者应具有本国国籍;并由招股人员联名担保,承担相应的责任。官、商就维护民族主义一事达成共识。

  民族主义规制的塑立,使爱国运动最终走向胜利。社会舆论催动官方介入调查后,具体负责调查事务的吴县公署未掌握充分证据即判定振兴改组出卖行为属实,“讵诸各方面情形虽无书面证据,而众口确凿,复有前经理蒉美泰之报告,谓其处为改组确可证明”。最高电力主管部门交通部明知调查尚无定论,仍将振兴电灯公司交由苏州电气厂收购。1924年,新电厂正式并购振兴电灯公司,振兴售日事件宣告终结。振兴暗售日商虽无确凿凭据,但出于维护国家利益的目的,官方在调查与裁决过程中明显偏袒苏州本地各界,杜绝了电力事业经营权流于外资的可能。

  近代以来,中国“威震四夷,万邦来朝”的国家地位彻底倾覆,转而成为欧洲中心格局下偏僻远东的衰败国度,国家形象由“鼎盛王朝”变成残破不堪。往昔落后民族的文明结晶——电带给国人的“新奇”“先进”认知,既承袭了既有的身份等级制度,又是近代民族意识勃兴之后“主权”“利权”的凭借,国人固守传统的客观现实与接受西化的开放胸怀因之并存。

  历史对于电的选择,并非以是否有利于社会进步为主导因素。具备消极意义但适合中国土壤生长的身份等级制度因电的出现得以接续,民国前期的中国并未偏离历史进程的惯性轨迹与传统时代割裂;在列强资本输出与救亡图存的历史背景下,电又作为国家利益标志被纳入时代主旋律民族主义思想脉络体系中,凝结出新的民族崛起意识与原则。传统中国城市中关于电的认知未能深刻改变社会形态,仅体现为西方工业文明对东方民间传统文化有限度的补充作用。

  民国前期的中国,科技仅在外部刺激较为强烈的某些社会局部中作用显著。以电为主题的政治运动所具有的民众参与、民族主义诉求出现与规制确立等鲜明特色,契合了改良与革命的发展潮流。但实际上,在刺激较为轻微、矛盾尚未激化的社会面相中,身份等级制度等传统习惯无法轻易更改,社会内部机制变化隐蔽且迟钝,发展趋势与路径依旧遵循旧有思维,社会结构始终处于稳固不变或缓慢演进状态中。古老中国虽接纳了包含西方科技的全新生产生活方式,却尚未完全摆脱传统时代的思想束缚,唯有在建设现代化国家的全新征程中摸索前行。

  黄河,哈尔滨工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博士后;原文刊载于《民国研究》第35辑。